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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13号)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我局复核,确定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企业商标品牌、区域商标品牌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6500 传真:010-62083094 电子邮件:chanyechu@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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