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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无效答辩通知书原件;
2、无效答辩理由书;
3、代理委托书;
4、答辩理由正文;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等)。
1、商标被宣告无效的申请主体
2、时效: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内(邮戳日期为准)。
3、裁决:提交答辩12个月左右下发决定书。
评估答辩风险
准本答辩资料
提交答辩文件
出具审核结果
答当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时,您对驳回理由不服,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程序
答如果针对国家商评委下发的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启动司法程序;如果是由于引证在先注册商标而被驳回,也可以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同时针对引证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撤三、无效宣告等手段扫清注册障碍。
答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核后,认为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驳回,如:与在先申请过的商标近似或相同,或者商标中存在通用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