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400-660-5996

专利驳回复审

根据《专利法》第41条规定,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可以请求复审的驳回决定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sku.name}}

价格

¥ {{prices}}
立即办理 售前咨询
所需文件和申请主体
所需文件

1.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

2.专利复审申请书;

3.专利复审委托书;

4.主体身份信息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号复印件等)

申请主体

1、需要申请专利保护的单位或个人

2、专利申请人

申请流程
  •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当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时,您对驳回理由不服,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程序

  • 商标复审不成功怎么办?

    如果针对国家商评委下发的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启动司法程序;如果是由于引证在先注册商标而被驳回,也可以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同时针对引证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撤三、无效宣告等手段扫清注册障碍。

  • 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核后,认为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驳回,如:与在先申请过的商标近似或相同,或者商标中存在通用词等